业务领域-专利-国外专利申请须知
国外专利申请须知:
一、申请国外专利的程序
1、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2、提供相关文件和信息。
二、申请外国专利的途径选择
申请外国专利有两种途径;
l、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直接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可以利用巴黎公约规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的“优先权原则”,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在12个月内,对于外观设计申请在6个月内,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
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末公开,则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2、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
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利用此途径,可以实现“一国申请,多国有效”。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
国际申请阶段,中国申请人可以以中文提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指定此申请有效的国家(指定国)。
申请人可自申请日起9个月左右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左右获得一份检索报告。申请人还可以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8个月内获得一份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申请人可根据上述两个报告所提及的现有技术资料,对其发明的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判断,并可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如必要),然后决定是否进入国家程序。
国家阶段即为在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0或30个月内,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相比,PCT申请可以将进入外国的时间推迟8或l8个月,缴纳外国阶段的费用也相应推迟,而其被审批的时间也当然会相应推迟。
三、申请人应准备的文件
○申请信息明细表,写明申请的项目、申请人信息、欲申请的国家及递交的期限等;
○在先申请(如果有)的相关材料,包括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附图);
○优先权证明文本;
○与专利申请有关的现有技术资料(如果有)
○另外,还有委托书或小企业声明等文件需由申请人签署,将视具体情况签署相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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