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继承常见法律问题
1. 什么叫涉外继承?
答:涉外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的构成要素中有一个或几个涉及国外的继承,即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涉外因素是指在继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或与继承遗产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涉及外国的因素,包括主体涉、客体涉外和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
2. 什么叫涉外继承公证?
答:依照我国继承法规定,涉外继承公证是指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这三个继承法律关系中,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
3. 我国公证处可以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吗?
答:下列情况可由我国有管辖权的公证处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1)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2)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或不动产;
(3)当事人申请继承居住在境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
但需注意下列情况公证处不出具继承权公证书,而是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出具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或有关当事人的出生证明书等相关手续,当事人可依此向有关外国主管机关申请公证并按照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或被继承人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规定继承遗产:
(1)当事人需要继承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不动产;
(2)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境外的动产;
(3)当事人需要继承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动产。
4. 我国涉外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5. 什么叫法定继承?
答:法定继承也称无遗嘱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是指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或遗嘱无效或遗嘱继承人拒绝继承财产时,按法律的规定进行继承的制度。
6.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港澳台有区别吗?
答:大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香港在上述人员中除去了外祖父母,增加了伯、叔、姑、舅、姨、甥、侄,其法定继承人范围相对大陆较宽;在澳门地区,除包括大陆的法定继承人外,还包括兄弟姐妹的卑亲属,旁系至第四等血亲;台湾地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大陆基本一致,区别主要在于台湾民法典不承认继子女、继父母、继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不论其是否形成抚养、扶养关系。
另外,大陆继承法规定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法定继承人,这是大陆继承法的一个特别规定
7. 在我国不同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否相同?
答:不尽相同。在法定继承中,虽然继承人的范围已确定,并不是所有继承人可以同时享受继承权,继承人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此外,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不同地方的法律也有不同的规定。
8. 我国涉外继承的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答:我国涉外继承关系的案件实行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具体而言,外国人死亡后在我国境内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华侨在国内国外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外国有死亡后在外国留有遗产或华侨死亡后只在国外留有遗产的,我国法院无管辖权。死者在我国境内的继承人,向我国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继承的公证手续后,再向有关外国主管机关申请公证。
9. 我国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规则分别是什么?
答:对于涉外法定继承,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对于涉外遗嘱继承,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多参照一般民事行为和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外国定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10. 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答: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适用我国法律,被继承人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我国的法律。
11. 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的遗产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答: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被继承人住所地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不动产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
12. 外国人继承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如何确定适用的法律?
答:如果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不动产在哪个国家(地区),就适用哪个国家(地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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