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商标-国内商标申请须知
中国商标注册须知
◇申请注册需要的文件和信息
(1)申请人的资质证明 (指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国内的自然人暂时不能作为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图样(JPG格式)
(3)商品或服务项目清单。
(4)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无须公证认证)
(5)优先权证明文件(如要求优先权)
特别提醒:
1)中国大陆接受一标多类的商标注册申请,但一件商标在每个类别仍按一件独立的商标申请计费。
2)对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之规范化作特别要求,不接受《尼斯商品和服务项目分类表》各类别的标题作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申报商品或服务项目如超过十项,有额外商标规费产生。
商标申请注册的流程
如无补正、驳回或异议等程序发生,从商标申请递交到商标获准注册一般需要11-12个月。具体商标申请流程如下:
形式审查
受理
实质审查
驳回(或部分驳回)或初审公告
a) 驳回: 如申请人对驳回不服,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15天内(不可延期)申请 复审,不复审或逾期申请复审,商标申请视为放弃。
驳回复审:驳回复审应向中国商标评审复审委员会(TRAB)提出,约1-2年完成复审程序。申请人对复审裁定不服,可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诉讼:行政诉讼采用两审终审制,即由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负责一审,而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
注:经复审或诉讼程序撤销驳回决定的,商标申请进入初审公告阶段。
b) 初审公告
自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为商标异议期,任何人可对初审公告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c) 异议
第三人提出异议后,中国商标局(CTMO)约2-3年时间完成异议审理程序并发出裁定,当事人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中国商标评审复审委员会(TRAB)提出复审,TRAB约2两年左右完成异议复审程序。当事人对异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向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
注册
初审公告的商标申请,如无异议发生,异议期满则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自核准日起算,有效期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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