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NEW BALANCE vs 广州“新百伦”--- 9800万元的判赔代价
作为一个多年从事涉外商标代理的专业代理律师,不由不被NEW BALANCE新百伦被判赔9800万元的消息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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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百伦”告赢New Balance获赔9800万
该案的亮点简单归纳就是“两高”。
一是判赔额度创新高;
二是被判侵权的被告在鞋业的知名度也无以伦比的高。
从法律的角度,本案也有颇多看点
1, 注册商标证,是记载权利范围的凭证,也是据以维权的利器,它可远不止是一张纸,还真不容小觑哦。
原告只所以赢得这场诉讼的一审,其分别于1994年及2004年申请,后经核准注册的“百伦”及“新百伦”两商标是关键因素之一。
即使本案进入二审程序,笔者预判原告的胜算依然是大概率事件。
2, 商号的规范使用问题
被告被诉的侵权行为,包括其在天猫网和京东网开设的“新百伦官方旗舰店”和“新百伦童鞋”旗舰店的网页醒目位置突出使用有“新百伦官方旗舰店”等字样,并在每款产品介绍中均有“New balance/新百伦”标识;在其官方网站www.newbalance.com.cn使用有“新百伦官方网站”字样,且该网页多处出现“新百伦”标识。此外,新百伦公司还在其印制的《新百伦英美产品手册》宣传资料、产品宣传广告、产品销售小票及发票中多次使用“新百伦”标识。
拥有“新百伦”字号权的被告,如果规规矩矩行使该权利,倒也应该和原告的商标权井水不犯河水。偏偏被告是财大气粗的国际大公司,各种任性的突出使用“新百伦”进行大规模营销。看来,这有钱,也还是不能任性。
3, 对商标的反向混淆说NO的又一个案例典型。
4, 引用法官的点评:“本案给诸多意在开拓中国市场的洋品牌们提了个醒:公平竞争,请先敲敲知识产权的门。当然,首先是要来敲敲我们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门,呵呵。
事实上,据笔者多年和国外客户打交道的经验来看,国外客户普遍还是相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尽管盲点和误区也不少,个中原因当然也多种多样。
---------欣欣然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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